知識是購屋置業成功之鑰:購屋常識

資料是從以下機構的出版物匯集:聯邦房屋都市發展部、美國銀行公會、消費者信用全國基金會及社區再投資公司


購屋常識


出價

出價是一份書面的購買建議。在有的州,如果賣方接受了買方的出價,雙方簽名的建議書就成了正式的合約。在有的地區,你的地產經紀或你的律師需要準備一份地產購買合約,指明你和賣方都認可的出價。出價一旦由買賣雙方簽字都認可了出價,即使最後的購買的購買合約沒有簽訂,你也等於有了一份雙方都有義務執行的合約。如果你違約,你會失去你的定金,還會被賣主控告。

出價應包括:
* 價格
* 你支付的定金金額以及在契約階段誰將持有這些錢
* 買賣雙方的真實姓名
* 地址和依法對房屋進行的準確描述
* 成交的日期
* 其他重要的日期,例如房屋檢驗必須完成的日期等 * 你要怎樣支付該物業。如果需要貸款,該合約往往需要視銀行批准的貸款情況而定;如果銀行不能批准給你提供貸款,你可以把定金要回
* 你希望賣方留下的物品清單,例如地毯、用具、吊燈、帘佈等
* 所有可能偶發的事情
* 誰將支付成交費、產權證、貸款、簽約的費用及要求進行的檢驗費用

可能偶發的事情
指你和賣主在完成買賣前可能發生的意想不到的事情。如果這些偶發的事情在成交前沒有得到令你滿意的處理,你可以取消交易並拿回定金。在必要時你可以利用可能偶發的事情這一條文保護你自己,但是你如果在出價時加入太多有關可能偶發的事情的條文,賣主會認為你在浪費他們的時間,你的出價不會成交。所以應該明智地使用這一條文。

常見的可能偶發的事情包括:
獲得某一數額和某一利率的房屋貸款。為使這一條讓賣主更能接受,你可以出示你已經具備申請貸款資格的信函,同意五天內提出正式的貸款申請,並且同意如果你在30天至45天內拿不到銀行批准你的貸款申請的信函,賣方可以取消合約。

賣掉你現住的房屋。很少有賣主在某位買主現住的房屋還未出售的情況下,會不再同別的買主接洽,除非你出示一份合同顯示你已經把你的房屋簽約即將出售。
賣主正購買另一房屋。你同樣不願看到在你申請了貸款、支付了費用、進行了估價等以後,卻發現賣主沒有找到他要買的新房屋。你同樣希望看到賣方有一份購買新房屋的合約。如果沒有,你要將它列入可能偶發的事情的條文中,給兩個星期的寬限。賣方有兩個星期去找新的房屋或取消你的合約,你可以等待在兩星期後才提出貸款申請。

在成交之前搬入房屋。你可能在成交之前要交房屋的租金,而且同意在你搬入後不要求賣方支付任何修理的費用。

賣方在出售房屋成交後仍然住在房屋中。賣方須支付相當於你每月支付房屋貸款的金額,並且負責在其搬出前的所有維修費用。

房屋檢驗表明不存在大的問題。賣方在合約中同意就房屋檢驗中提出的問題花錢進行修理的情況並不多見。那就等於向買方開一張空白支票。如果你認為那些修繕是必須的,你可以要求賣方支付某一數額的修理費用。

清理白蟻報告。賣方必須支付白蟻檢驗的費用。你的出價通常也要求賣方支付進行必要清理的費用。

談判
同賣方就房屋價格進行討價還價並不稀奇。賣方可能接受你的第一次出價,或者對方提出還價,討價還價往返多次。如果你請了地產經紀,他(她)會代表你向賣方或賣方的經紀出價,並勸說對方接受你的出價。如果對方有還價,你的經紀會將書面的還價給你,並同你討論。

賣方可能一口回絕你的出價,不提出任何還價。如果賣方一口回絕了你的出價,你有權提出可能容易讓對方接受的新的出價。

即使你的出價同賣方的要價完全相同,賣方仍然有權回絕你的出價,只要不違犯聯邦「公平房屋法」的規定,即不是因你的年齡、性別、種族、宗教和原國籍等而拒絕你。如果你懷疑你的出價被拒絕是因為上述某一個原因,你可以與州檢察長辦公室聯繫,了解如何進行有關被歧視的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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